说不定以后更麻烦”的心态,我穿上最好的衣服,在W酒店的钢琴前坐下了,轻轻哼唱起我最得意的作品。
只要有音乐,只要能唱歌,我就会忘记我身上五块钱三条的内裤,忘记下一个月的信用卡账单,忘记我与这家酒店里的人的距离。
那是我在世上的唯一主人;我爱它,我被它折磨,我俯首称臣。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与魔鬼做一千万次交易,用我的音乐侵略、淹没、勒杀这个世界上的庸常。
我是被掌声惊醒的。
只有一个人在鼓掌,而且很快就停了。
他问了我几个问题,递给我一张名片,说愿意听一听我更多的曲子。
被人唤醒时,我将沉没于海底,再不见天光。
“你怎么知道那个制作人就在W酒店?你怎么知道他想做一个不同的策划?而且居然和我对了胃口诶!”
我激动得要命,一直盘问她,还用掉了信用卡上好不容易腾出来的余额,请了她一顿酒。“你还听见了什么别的业内消息吗?”
“什么消息也没有,”她说,“你担心靠你自己走不下去吗?”
被她说中了。
明明终于摸到了门,我后来遇见的困难,却是以前连想都想不到的。
我曾经又向她旁敲侧击几次,发现我果然什么也问不出来,反而偶尔会被她刺痛——“你费尽心力想写的,就是那种歌?”
“当然不是,”我辩解道。
那个时候我们已有很久没见面了,只是我偶尔会发给她一条问侯短信;她从来不回。
她只会接起我打过去的电话而已,真是怪人。
“但是合约就快到期了。要想继续和公司续约的话,我就要做出方向上的调整……你也知道,如今这个世道,如果没有帮助,只是把歌放出去,不做一点市场宣发,那我只会默默沉底而已。”
世上早就没有什么“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一类童话了。
不管是什么作品,只要夸的声音够多,就能让足够多的人相信它足够好——大部分人的品味和思考,都需要有人代劳。
“你之前不是已经做了很大让步吗?你那首歌,根本就没出吧?”
因为唱片公司觉得它歌词太玄,调子也并不抓人,公司内还有人批评说,听了都觉得闷气,不知所云,听了上一句,下一句都不知道在往哪走。
要说听了不难过,是不可能的。
我简直想把那人杀了。
明明是看我的风格不同,才签的我,现在却又要我往Billborad前十的热曲风格去靠……这不是很奇怪吗?
“我只是想让你给我出个主意,”我叹了口气,“我之所以被签,不就是都靠了你……”
“不知道。”她干脆地说,“你自己的音乐,你自己都无法坚守,更不要来问我。我只是恰好得知了一个关键节点而已。”
看来她还是不肯告诉我实话。
什么“命运关键节点”,“与居民的交易”……简直是一样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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