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完颜雄丢了这么大一块地盘,肯定会带着重兵来反扑,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文兄,想什么呢?这么出神。”罗明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手里拎着个水囊,递了过来,“弟兄们都在庆祝,你也歇会儿。”
陈文接过水囊喝了一口,水是凉的,却浇不灭心里的火:“我在想完颜雄。他丢了厄尔斯城,就像断了一条胳膊,肯定会疯了似的来报仇。”
“来就来呗,咱们还怕他?”罗明笑了,拍了拍身边的城墙,“现在厄尔斯城是咱们的了,粮草够吃,兵也多了,他完颜雄敢来,咱们就把他留在这里!”
陈文回头,看着城墙下的弟兄们——赵刚正举着酒碗和士兵们碰杯,脸上沾着酒渍;唐继辉在和工匠们商量加固城防,眉头皱着却透着沉稳。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疲惫,却又燃着斗志。他点了点头,心里的沉凝渐渐散去:“说得对,只要咱们兄弟齐心,只要弟兄们拧成一股绳,就没有打不赢的仗。”
他从怀里掏出那柄“守土”短刀,刀鞘上“杀贼”两个字,在夕阳下泛着冷光。他握紧刀,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心里默念:完颜雄,你的末日不远了。我陈文,一定要带着弟兄们收复整个西北,让这里的百姓,再也不用受战乱之苦。
城楼下,士兵们的欢笑声、百姓们的道谢声混在一起,像一首滚烫的歌。陈文知道,更大的风暴还在后面,但他不怕。他和他的弟兄们,早就做好了准备——用刀枪守护土地,用热血换回太平,哪怕马革裹尸,也绝不后退半步。
夜色慢慢织满天空,厄尔斯城的灯火一盏盏亮起,像撒在黑夜里的星星。陈文站在城楼上,身影被月光拉得很长。他望着西北方向,那里是完颜雄的老巢,是他接下来要踏平的战场,也是他实现誓言的地方。
果然,不出陈文所料。三天后,斥候快马加鞭赶回,带来了消息:完颜雄调集了五万大军,亲自带队杀向厄尔斯城,先锋已经到了五十里外的野狼谷。陈文立刻召集赵刚、罗明、唐继辉开军事会议,沙盘上,野狼谷的位置被红笔圈了出来,像一头蛰伏的野兽。
“完颜雄这是孤注一掷了,想跟咱们拼个你死我活。”唐继辉的手指在野狼谷的地形上划过,“这里两边是山,中间一条窄路,正好能把他的大军堵在里面,是打伏击的好地方。”
“继辉说得对。”陈文的手指在沙盘上一点,“罗明,你带斥候先去野狼谷,把他的兵力部署、行军路线摸清楚,别打草惊蛇;赵刚,你留在厄尔斯城,把城防再加固一遍,防止完颜雄玩声东击西;继辉,你跟我带主力去野狼谷,在那儿设好埋伏,给他来个瓮中捉鳖!”
“是!”三人齐声应道,声音铿锵有力。转身出帐时,脚步都带着风——他们早就等着这一天了。
陈文盯着沙盘上的野狼谷,眼里闪过一丝锐利。他知道,完颜雄的五万大军看着人多,其实是虚胖——一半是临时拉来的壮丁,另一半是刚换上来的外姓将领带的兵,指挥混乱,战斗力根本不行。而且他们长途行军,到了野狼谷肯定人困马乏,正好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陈文就带着主力出发了。队伍沿着官道前进,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脚步声在晨雾里回荡。陈文骑在马上,看着身边精神抖擞的弟兄们,心里满是底气——这些人,是跟着他从庚南城打出来的,是经历过血与火考验的硬汉。他坚信,这一战,他们一定能赢,一定能为西北的百姓,打出一个太平来。
到了野狼谷,罗明已经在等着了,手里拿着画好的地形图。陈文按照地形,把士兵们分成两拨,埋伏在山谷两侧的山坡上——山坡上有很多巨石和枯树,正好能藏人。士兵们手脚麻利地准备着滚石、擂木,把弓箭都上好了弦,又在谷口挖了陷阱,铺上火药——这是从厄尔斯城兵工厂里缴获的,正好派上用场。一切准备就绪,山谷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陈文坐在一块巨石后面,手里握着“守土”短刀,静静等待着猎物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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