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我等着,等着看你到底是行,还是不行。”莫待意味深长地打量着雪重楼,笑得又阴又坏又毒,“雪重楼,你践踏苍生,机关算尽,不就是为了博美人一笑?可惜她爱的人不是你,而是你亲爱的哥哥!可笑又可悲的是,雪庆霄根本就不爱她,一点都不爱!不但不爱,还见之生厌,恨之入骨!你是不是特别为她不值,也为自己不平?”
“住嘴!”雪重楼又甩了莫待两个耳光,直打得他口鼻流血。“再敢信口雌黄,我让你后悔生而为人!”
莫待舔去嘴角的血,咂吧咂吧嘴,似乎在品尝滋味:“说到这事,真不用劳烦你来教我。醒事的第一天,我就在恨小阎王那个不长眼的,让我投胎做了人。这些年下来,我对小阎王的恨不比你对方清歌的爱少。不信咱俩比比?若是小阎王现在站在我面前,我定要揪他头发拧他耳朵踹他屁股,骂他是没心没肺的死混蛋。你呢?你敢拉着方清歌的手,对她说你爱她么?”
“你!”雪重楼狠狠一拳砸在莫待的肚子上,骂道,“再怎么说我也是凌寒的二叔,你竟这般污蔑我!你才是没心没肺的死混蛋!”
“瞧你,动不动就恼羞成怒,暴跳如雷。如果让方清歌看见你这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知会作何感想?不过应该也没所谓,反正她也不喜欢你。她喜欢的是雪庆霄那样的美男子,风度翩翩,博古通今,温文尔雅,就连生气发火都不损形象,不伤斯文。所以啊,想博得美人欢心,你得学会淡定,淡定……”莫待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神色在不屑和不齿中来回变幻,“亏你还有脸说你是凌寒的二叔。你满脑子污糟幻想与某人双宿双飞的时候,怎么就不记得这层关系了?难不成真像他们说的那样,精虫上脑的人猪狗不如?”
“满嘴悖言乱辞,真以为我不敢杀你?”雪重楼凝灵力为剑,一点一点极慢极慢地刺入莫待的手脚掌。“没有你,不过就是耗时长些,麻烦些。”他颇为幽怨地叹了口气,慢慢擦拭手上的血,“本以为不用再杀人了,谁知道你不肯乖乖就范。这往后因蔷薇而死的人,可就都是被你害死的了。天啦!那么多鲜活的生命,你怎么忍心?”
“呀,我这么厉害?居然有那么多人因我而死?我太高兴,太开心了!”莫待晃动着血淋淋的双手,很遗憾不能鼓掌欢呼。“你一定要多选年轻漂亮的姑娘。我不像你,一辈子就喜欢一个女人。我的喜好可广泛了,无论男女,只要长得好看,我都来者不拒。”
“无耻!无耻之极!阿凌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才看上了你这下作的狗崽子!”
“你懂什么?这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就好比方启信,他不愿意跟在他那威震三界,英雄盖世的父亲身边学习治军之法,却偏偏心甘情愿替你鞍前马后地做小人。对了,方启信的死你算在我头上么?应该不算吧。他的死与蔷薇无关,是因为你厌烦他自作主张,动了凌波这个宝贝疙瘩,犯了忌讳。说到犯忌讳,你想不想知道方启信是怎么死的?我可以详细讲给你听,那真是一次相当血腥,相当没人性的杀戮。”
“你当真知道是谁杀了方启信?”雪重楼疑道。
“不然呢?你认为我敢拿瞎话诓骗方老将军?”
“量你也没那个胆子!说吧,凶手到底是谁?”
“想听故事可以,听完了记得打赏我几个酒钱。”莫待假模假样地清了清嗓子,又略微沉吟,开始描述当晚的场景:“话说,那是一个月色很美,菊花很香,晚风很柔的夜晚。一只美丽的鸟会情郎归来,听说附近野山坡上的野菊花都开好了,便想着采一些回去给家中那个爱花的人儿……”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眼里闪着阴森而诡异的冷光,仿佛一切都是他亲眼所见,一切都是他亲耳所闻。“那只躲在黑暗里看你杀人毁尸的鸟儿始终没想明白,你扮谁不好偏偏要扮成方清歌的样子?这要是传扬出去,别说你没脸做人,方清歌恐怕也得一头撞死以证清白。仙后和医仙,啧啧啧……一家子亲骨肉,太不像话了!”
黑暗里美丽的鸟儿?那不就是本小姐么?我捂住嘴,得意地笑了。
“胡编乱造,不知所谓!”雪重楼本能又胆怯地略过有关方清歌的那部分,只说眼下最要紧的,“你说杀方启信的人是我,证据呢?拿出证据来!”
“我哪有证据,不过是听了些鸟言鸟语,胡乱猜测罢了。”
“人命关天的事也敢乱猜?仙后没说错,你就是个贼胆包天,不守礼法规矩的。”
“胆子大不好吗?胆子大就不会像你这样,有点风吹草动就疑神疑鬼,不是担心这里的恶行被发现了,就是担心别处的坏事被撞破了……”说到此处,莫待停下来,皱眉苦思。片刻后,他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你为何要联手方清歌,逼我上屠魔台,受蔷薇之刑了!芳菲林之夜,不少仙门弟子中了梨花榆火,急需解药救命。你有解药,可你不敢拿出来,不然不就暴露了幽冥仙花的失窃跟你和仙界有关么?于是你便想将我屈打成招,栽赃给我和我的朋友,再顺势拿出解药。可你知不知道,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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