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兜里掏出一沓稿子:
“剧本儿,我已经写好了,您过过目。”
“早拿出来不完了。”
江弦翻个白眼,接过他手上稿子: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嗯,一上来杀剧情还没有,就直接劈头盖脸甩出这么一句充满辩证唯物主义光辉且极其欠揍的“箴言”。
要让江弦说,冯晓刚这剧本写的还确实真不错。
看来这厮也真是体会深刻了。
简直是拿着手术刀在解剖“美国梦”的肋骨,顺手撒把孜然,告诉你这梦闻着香,啃起来硌牙,让无数怀揣绿卡梦的同胞们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我到底是该被爱,还是该被恨?
内容讲的大概就是,有个男人叫王启明,京城老爷们儿,在国内是出类拔萃的大提琴家。
正因为如此,他把大提琴带到了美国,期望在美国继续从事自己的专业,发挥专业的特长。
然而,他的“美国梦”几乎在一开始就宣告破灭了。
他和妻子落地纽约后,来接机的郭燕姨妈竟将他们送到一个破旧不堪的地下室,丢下500美元后便离开了。
初来乍到,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对他们来说都成了一种奢侈。
两人由惊愕、疑惑到受委屈、被羞辱,郭燕伤心地哭了起来。
这个呢,实际是中西文化冲突的一个缩影。
在西方化的姨妈眼里,帮助他们办了来美手续,从机场接来并安排了住宿,还借给生活费,介绍王起明到中餐馆打工,这已经超过了西方的人情标准了。
而在中国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内地人看来,姨妈太不够味太势利,而且像是故意向他们示威,让他们品尝西方的人情冷暖。
这就很真实。
到了美国,中国的那套思维就行不通了。
于是王启明为了生计,拉大提琴的手一刻也顾不上触碰大提琴,为了赚钱,直奔油腻腻的后厨,跟盘子碗碟进行“交响乐”排练。
这落差,比从米其林三星跌落到煎饼摊还刺激。
然后冯晓刚鬼使神差的接他之口来了一句感叹:
“美国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是他妈的战场!”
江弦看的特乐。
这句话是原著里没有的。
可见冯晓刚的确是在美国被摔打出来了,深有体会的总结了这么一句出来。
总之,故事主线就是王启明从地下室开始的奋斗史。
他在两三年的时间内从中国餐馆的洗碗工变为身价百万的制衣厂老板,从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到跻身上流社会的华人富商,其住处也从阴暗的地下室搬到纽约皇后区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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