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强木讷地转过头看向身边说话的警员,那是个内向固执的孩子,好像是姓华,刚从警校毕业,做事很认真。
只是……大家都知道,是没有前途的那种。
“交出武器放开人质。”
何强终于开口了,但却只是一遍毫无感情的重复。
他举起枪的手平稳了很多,这双手曾在九龙警区射击比赛中名列前三,曾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累计击毙过二十多名穷凶极恶的匪徒。
劫匪出乎意料地平静。
“给我一辆车,三十万现金,马上放人,否则……”女人发出微弱的呻吟声,喉咙已被匕首划破,血液打湿了毛衣。
那件衣服是结婚十周年送的礼物,温暖的紫色上是湿漉漉的深红,脑中有一块地方感觉到沉闷的钝痛。
何强没时间多考虑,做了手势要小队的人从金铺后门攻入。
二十秒,三十秒,一分钟过去了,他的人还没消息,女人的血快流尽了,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声,金铺里传出浓重的烟雾,劫匪丢下女人往屋里跑去,枪击声此起彼伏。
过了三分钟,金铺内传来报告声,门外的警员才涌进屋子。
只有何强跪在地上,小心地托起妻子的头,粗糙的大手捂住伤口,他的手上没有戒指,只有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小小的印迹。
他低下头,手心里的温度和妻子脖子上微弱的跳动形成鲜明对比。
“报告长官,匪徒跑了,里面有三具尸体,还有一个幸存者。”
何强直起僵硬的脖子,看见警员身边,五岁的儿子正盯着他看。
尖沙嘴警署内,众人忙忙碌碌与往常无异,和记金铺的案子淹没在数以千计的卷宗里。
三楼督察办公室,林浩德面朝窗户默默抽着烟。
松木桌子上的烟盒外面烫着金色的Floating Life字样,他喜欢在阳光下对着窗户抽烟,吞吐出的烟圈在窗户上积聚成堆又慢慢散去,让人脑海中只余下四个字,浮生若梦。
大学毕业后他回到香港加入了警队,因为有不错的背景又精通外文,混到了督察的位置,但是再往后就难了,英国人是不会轻易让一个华人升为警司的。
警署内有各自的派系,他必须要想些别的办法。
“头儿。”何强敲了门,眼神涣散,一句话用尽了气力。
林浩德皱起眉头,他刚知道发生了什么,何强虽然职位不高也并不是他的直系下属,但是他们早就达成了共识,把何强调到自己手下,算是多一个助力。
“阿强,你确定要这样?我们认识也好多年了,再苦的日子都熬过来,现在日子好过了,我不想别人说我过河拆桥。”
“头儿,你放心,”何强的声音有些哽咽,但决不是感动的,相处那么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早看透了。
“我的性子怎么样你最清楚的,实在是觉得太累了,想离开了。”
林浩德不说话,夹着烟的手轻轻抖了几下,发白的灰在办公桌上格外显眼,身后的人知趣地走出门。
三十二岁的林浩德,正值壮年,鬓角却已经泛白,发尾一月前刚染过,因为和记金铺的事情怕是又要多添几根白发。
他看着门把手,又瞥了一眼桌上的辞职信和证件,掐灭才吸了几口的烟,似带嘲笑地自语道,“总是那么小心,关个门都没有声音,亏得小心救了你。”
何强帮他做了不少事,或许也知道一些秘密,若是刚才是准备表忠心发誓什么的,林浩德还真不敢留他。
算了,已经是一个废人了,还能做什么?林浩德转身盯着窗外,等何强的身影消失后又看向在广场上训练的警员,这么多人,总能挑出几个心腹。
走出门的何强被抽光了精神,从没想过以这种方式离开警署。
抬起头,白色的外墙有些刺眼,当年离开后备警察队,跟着林浩德进了尖沙咀警署,从一名兼职警察到现在的警署警长,他付出了太多。
目光随着时间的流逝冷淡下来,突然释然了,转身的刹那已再无当初的那种热烈,这个毁掉他幸福的地方,再也不想回来了。
油麻地庙街一幢楼内,相比于外面,房间内的温度高了不少,地上乱七八糟地扔着几件衣服,最为瞩目的还是最上头的面罩。
丁宁春靠在床头,右手臂上的枪伤很严重,血怎么也止不住,警察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进了金铺,若非他提前踩点及时跳窗逃走,恐怕现在已经被抓了。
火盆烧得很旺,发红的火钳看着吓人,但丁宁春没有丝毫退却,灼热的温度接触了皮肤,血肉被炙烤的声音听得人耳朵发麻。
“臭警察,死肥猪,早晚把你们都干死。”他边说边倒下,好不容易将伤口裹上了纱布,几句咒骂之后他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口中又喃喃道,“大姐,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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