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击贯穿人的心脏与狗的心脏,都颇有难度,若非长期实践操作,根本不可能这样一击毙命,凶手定然是个练家子,应该是不止杀过一个人,也不止宰过一条狗!”
曹威微微点头,他乃练武出身,非常清楚一击捅进人的心脏或狗的心脏之难度有多大。
只有经常杀人的人,才会研究这些,练习这些。
“他妈的!在文庙面前抛狗尸,这是挑衅,抓到此人一定要将其千刀万剁!”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炌气得忍不住爆了粗口。
文庙,乃是儒家正统文化的象征,如宗庙般神圣。
将死狗放于文庙大门前,不亚于在午门前小解。
有此举动者,轻则杖一百,流两千里;重则可升格为“大不敬”之罪,直接处以死刑。
很明显。
这是凶手或凶手的同伙,在对大明朝廷公开挑衅。
就在这时,内阁阁臣殷正茂大步走了过来,还未到大厅,便高声道:“死狗呢?死狗在何处?”
当殷正茂看到担架上的死狗后,望向曹威,道:“确定是凶手的挑衅了吗?”
“凶器、手段一模一样,不是凶手,便是凶手的同伙!”曹威回答道。
“大过年的,竟敢如此挑衅,待抓到他,老子非扒了他们的皮!”殷正茂攥着拳头说道。
顿时,众人都无奈地低下脑袋。
这不是普通的凶杀案,而是在明目张胆地打大明的脸。
若查不出凶手,他们都别想过好这个年。
“先吃饭吧!”殷正茂环顾四周,道:“陛下专门命光禄寺送来的,吃饱饭,才有力气查案!”
顿时,太常寺的胥吏们将食盒搬了进来。
殷正茂看到沈念后,道:“子珩,吃罢饭,你就回去休息吧,今日白天,老夫在此盯着!”
“好!”沈念点了点头。
……
片刻后,沈念离开了北镇抚司,在六名锦衣卫的护送下,朝着家中行去。
北镇抚司大厅。
有一具人尸,一具狗尸,沈念根本吃不下去。
此刻的沈念无一丝睡意,脑海中还在思索着到底什么人有做这种事情的动机。
想来想去,仍无一丝头绪。
就在这时,沈念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暹罗特使罗摩的模样。
他总觉得这个暹罗特使有些奇怪,但具体又说不出到底怪在何处。
越想,沈念越精神。
沈念做事是一个喜欢钻牛角尖的人,遇事想不通,他便喜欢使劲想,直到能解决心中的困惑。
片刻后,他拉开门帘,朝着赶马的锦衣卫说道:“掉头,回翰林院!”
“是。”锦衣卫答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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