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苏翰林,你听说顺天府和民案司争权的事情了吗?”
苏泽愣了一下,他立刻明白这是李一元开价了。
自从苏泽改组锦衣卫镇抚司,在镇抚司下设立民案司,专门负责民事案件后,京师的环境确实好了很多。
民案司都是经济案件,不用抓捕用刑,所以有关金钱的案件,商人百姓都乐意去民案司打官司。
这其中自然也有不公正的事情发生,但是还是那句话,好歹不会因为打官司家破人亡了。
但是这项改革,自然影响了顺天府的利益。
对于刀笔吏来说,审案就是他们的权力来源,如果都不打官司了,他们哪里来的好处?
治安和重刑案件,素来都是烫手的山芋。
这些案件操作难度大,责任也大,冤案翻供后也要被牵连追究。
如果遇到一些无头案件,还要限期破案,劳心劳累不说,还要被上级训斥。
民事案件就好多了,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
不甘心坐以待毙的顺天府刀笔吏,于是想到了新的办法。
他们也拿起了法律武器。
刑民分离,说起来很容易,但实际上区分刑民就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比如诈骗这类的案件,到底算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如果诈骗算是民事案件,那抢劫呢?
就算是法学家,这个问题也能辩论上三天都辩论不出结果来。
再比如,一起案件中涉及到民事又涉及到刑事,这案件要怎么处理?
顺天府开始向镇抚司民案司“抢”案子,这也导致了京师司法混乱。
等到李一元讲完了自己的难题,苏泽思考了一下说道:
“少司寇,这样如何,在刑部下设专司,负责勘验争议案件到底由民案司还是顺天府处理。”
“若遇到大案要案,再由刑部牵头,会同民案司和顺天府会审,如何?”
李一元满意的点头,显然这就是他想要的。
新的权力意味着新的位置,李一元手里多了筹码,还拥有了介入京畿司法的抓手,成为民案司和顺天府之上的仲裁部门。
这显然是大大加强了刑部的权力。
这所谓的“仲裁”,也不仅仅是拉偏架这么简单。
这也就意味着,刑部拥有了介入京畿地区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抓手。
不过这同样也是苏泽想要的,刑民分离后,也确实需要这样一个仲裁机构来裁决纠纷。
说白了,作为刑部侍郎的李一元,他需要的就是扩张刑部的权利,给自己的属下更多的职位和权力,那属下自然也会推着他往上走。
无论是杨思忠还是李一元,他们也都看到了这个变革时代中的机遇。
随着时代发展出来的更多治理问题,必然也会诞生更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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