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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三:东京警备(卫戍)司令:东京戒严时拥有最高指挥权,下辖驻东京近卫师团,第一师团,附属特种部队(东京宪兵队等)
四:警视厅特高课:负责国内政治监视和民间监听。直属领导:内务大臣。不受警备司令部节制。
五:明治《戒严令》(1905年法律第1号)第6条:在“警备地域”内,司令官“得指挥地方行政官及司法官”;在“接战地域”内,行政、司法事务“悉归该地司令官管辖”。这里的“行政官”明确包括警视总监及其以下全体警察。
即戒严时警视厅特高课之内的全部警察都由东京警备司令指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