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十三年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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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bsp;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声音沉稳而清晰,将那个血腥夜晚的经过一一还原。

    丁兰律师随后起身,为李明华做了情与理相结合的辩护。

    然而,正如我们之前所料,在缺乏受害者家属谅解书的情况下,这些从轻情节显得有些无力。

    法官宣布休庭合议。等待的时间并不长,却让法庭内的空气凝重得几乎凝固。

    当法官们再次入席,审判长手持判决书起立时,我也是捏了一把汗。

    “……被告人李明华,犯故意伤害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本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法槌落下。

    李明华的身体晃了一下,随即低下了头。

    “是否上诉?”审判长例行询问。

    丁兰侧头看向李明华,等待他的决定。

    他摇了摇头:“不上诉。”

    庭审结束。法警重新为他戴上手铐,准备将他带离。

    在经过我身边时,他停顿了不到一秒,目光与我短暂交汇。

    我目送着他被法警带离法庭,一个冲动的决定,换来十三年的牢狱,葬送了三个年轻人的未来。

    走出法院大门,丁兰跟在我身侧,语气中带着些许无奈:“这个结果,我已经尽力了。”

    “嗯,预料之中。”我目光掠过台阶下渐渐散去的人群,“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冲动负责。”

    这个案子,倒让我暗自庆幸当初没去招惹杨丽娟。

    看着她如今躺在病床上的模样,再想到李明华那十三年的刑期,我心里也多了几分警醒。

    经过这件事,我确实收敛了不少,至少,不会再碰那些有男朋友或者有家室的女人。

    丁兰从包里拿出车钥匙,转头看我:“去我公司喝杯茶?”

    “改天吧。”

    我回头看了一眼法院庄严的建筑,就像这个案子留下的沉重。

    我把法院的判决结果截图发到了骑手大群里。

    「李明华故意伤害案今日宣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群里沉寂了大约半分钟,随即炸开了锅。

    「十三年?!他这辈子算是毁了……」一个老骑手率先打破沉默。

    「华哥太冲动了!为了个女人值吗?」这是平时常跟李明华搭班的小王。

    很快,不同的声音开始出现:

    「杨丽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明有男朋友还跟张光天暧昧。」

    「我早就说过她水性杨花,这下害了两个男人。」

    「话不能这么说,出轨罪不至死吧?」

    「华哥平时多老实一个人,要不是被逼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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