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陈年旧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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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十七年前,他初次为官,任福州罗源县县令,这桩案子是他任满快要离职时判的案子。

    死者是钱塘县一个小有名气的富商,被人杀害后,家属要求重罚凶手,判处死刑。

    原本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可他过堂后却发现案件中还有一个受害者,凶手的妹妹。

    她因为被富商糟蹋,不忍受辱,选择了投河自杀。凶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愤起杀了富商。

    判凶手死罪很简单,但考虑到他妹妹是受害者,而富商所行也触犯到律法,算不得无辜,先按了下来。

    其实富商糟蹋的女子不止凶手妹妹一个人,早在案件发生以前,他就多次听闻过那名富商的不义之举。

    只是当时被他糟蹋过的女子,碍于名声都没有勇气报官。官府又素来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惯例,便一直无法将他定罪。

    他当时能做的,最多也只能在商税这块卡卡他,其它的.......

    直到这起案件的发生。

    秦培觉得机会总算来了,他终于可以为百姓除去这颗毒瘤了!

    最后,他以凶手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且主动自首认罪的态度良好为由,免除其死罪,将他发配钱塘服役。

    当时钱塘正在修堤,缺乏大量民工和劳役,他觉得这个判决很合理。

    堂下的百姓也觉得很合理,连声赞好。奈何家属不同意,依旧提出严惩凶手,判处死刑。

    他们在钱塘经营多年,与官府之人也常有往来,他们一发声,立时便有多名小吏上前说情,甚至最后连县尉也站到了他们那边。

    他当时年轻气盛,觉得富商死有余辜,这帮子人却因为收了人家的好处而罔顾人情理法,心下大怒,坚持原判。

    并且即日执行。

    他记得当时那名凶手叫石常,却也不知道怎么变成了文泰。

    后来他任满离职去往钱塘赴任,半道上却被人暗害,昏迷之前,只听得几人嘻笑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真当自己是根葱了。不过一个小小县令.........“

    然后他就昏过去了。

    再醒来,很多事情就变了。

    “竟是秦参政!”

    “不能吧,他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怎么会.......”

    “人有失误,马有失蹄,更何况年轻气盛,出错也难免。”

    殿内再次议论纷纷。

    赵端听了一会众臣议论后,才问秦培:“秦参政可有想辨驳的?”

    秦培看了一眼窦广山,“窦侍郎说的都对,不过有两点却忘了补充。”说着,将凶手妹妹的事,以及死者的不法之举点出来,然后问众臣:“若是诸位同僚遇到了这种事,会如何判?”

    凶手即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死者即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加害者。

    群臣没想到还有这个隐情,皆交头结耳议论起来。

    嗡嗡之声听得赵端直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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