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让B组预备,听他的手势出去。
等了大概二十秒钟。
抽完最后一口烟的读贩,把烟屁股丢在地上用脚踩了踩,拿起放在门边的枪,还真就走回了店铺内。
“走!”
成龙的手掌挥下。
早就做好了预备的孤狼B组,立马在庄焱的领头带领下,从通道鱼贯而出,进入到了左边的走廊。
成龙全程瞄准右侧,谨防读贩再出来。
等整个队伍全部出去后,他才以最后垫尾身份跟了上去。
庄焱带着队伍稳步向前,一路不放过视野的每一个角落,穿过第一个店铺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迹象。
穿过第二个店铺,同样没有发现。
可当来到第三个店铺时,可以看到店铺的衣服架子那一端,有一个读贩在拿着衣服在镜子前试。
这群毒贩还真TM是狂妄到家了。
都已经被警察团团围住了,竟然还有心思在商场里给自己挑衣服,就像是在逛街一样放松。
真不知该说这群毒贩胆大包天,还是该说他们过于膨胀烧掉了脑袋。
真以为有十几个人质在手,警方肯定就会乖乖听话弄来直升机,让他们坐着直升机逃到境外去。
不过。
不管这个读贩是哪种思想,他的结局现在都已经注定。
发现读贩的庄焱,立刻举手示意。
众人纷纷隐蔽。
紧急行动前成龙的命令,能摸过去刀死的就不用枪,果断把身体下压,借着衣服架子的掩护,向着店铺里摸了进去。
这名读贩为了试衣服,枪放在衣服架子旁边,并没拿在手上。
风险并不大。
主要是在制服他之前,绝对不能让他发出呼叫声。
庄焱不愧是《我是特种兵》的主角,不仅学习能力很优秀,执行力更优秀,且拥有极好的转化能力。
在训练中所学的摸刀技术,在实战中他也能灵活运用。
不像那种学起来非常牛逼,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但是一旦到了实操上,结果往往是一团糟。
庄严在往前摸的时候,其他人立刻持警戒状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有人掏枪瞄准了读贩的头,只要他有喊话的迹象,立刻开枪将他击毙,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有人保持对通道两端的戒备,一旦出现敌人就将他击毙。
庄焱靠着他成熟的技术,顺利的躲在衣架之后摸到了三米内,然后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
一记当门重炮拳,砸在读贩脸上。
趁着读贩鼻子被打中眼冒金星,冲上去一个标准的反身锁脖子,将读贩的脖子锁住推进了试衣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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