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掌控一个男人这么容易?
早知道这样,她之前就不那么费劲巴拉了!
睡前睡后,陆丰完全就是两个面孔。
之前对方真的恨不得,一拳打爆她的脑袋了,如今,却温顺得像条大憨狗。
其实在这个过程当中。
心态变化的不仅是陆丰。
洛离歌又何尝不是如此?
女人天生就是有慕强心理的。
陆丰的强大,让她感到绝望且窒息,当她所有的伎俩与才智,都在对方身上毫无效果时,深感挫败的同时,心里头就有一种异样的情愫,变成一枚种子,生根发芽了。
人就是这样。
从来不会嫉妒比自己弱的人。
追求完美,敬畏强大,害怕死亡,种种都是人之本性。
当这么多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才促使洛离歌走了一步险棋。
从现在的结果来看,这一步,她显然是走对了。
恍然间。
她大彻大悟。
为什么庄颜离开百草厅之后,还能混得风生水起,其背后的原因,多半与陆丰脱不了干系……
陆丰拿起车门槽的矿泉水,喝了起来。
洛离歌却突然问道:“你跟庄颜睡过觉吗?”
水都已经到嗓子眼了,陆丰却呛得全都喷了出来,他一边咳嗽,一边抹着脸上的水:“为什么问这种问题?”
“你只管回答就是了。”
“庄颜是我的红颜知己。”
“走心还是走肾?”
“殊途同归!”
陆丰看似在答非所问,其实这都是答案,只不过掺杂了一些艺术的成分。
“除了庄颜,你还有别的女人吗?”
面对一个又一个粗暴直接的问题,陆丰的表情就像DVD卡碟一样,不停地在顿挫:“有吧?”
“几个。”
陆丰扳起手指数了起来:“12345678……唉呀,太多了数不清了。”
其实就两个,庄颜与张俪。
可是说实话,既尴尬又显得自己很透明,他必须营造出一种深不可测,阅女无数的形象。
最好是能给洛离歌一种错觉,你只是茫茫花海当中的一片花瓣罢了,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哦。
洛离歌却冷笑了一声:“得了吧,我调查过你,你给一个叫高晓月的女人,当了四年舔狗,手都没牵到过,人家却背着你数次劈腿,其中甚至还怀孕过,你居然卖血换钱给人家打胎……”
陆丰满头黑线,一脸阴沉地说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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