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二章 律法严明,大宋盛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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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受灭国的风险。

    所以在思忖再三之后,大使决定用别的法子。

    他先是想办法见了不少大宋高官,奉上大笔金银,又四处活动,找受害者家人赔罪,拿出钱财求取谅解,接着找报纸表达诚恳道歉的态度。

    最后甚至求见大宋皇帝,不仅奉上金银,同时表示只要能留下副使的性命带回去给国王交差,不管什么惩罚都能够接受,哪怕是砍断手脚,只保留性命就成。

    前前后后,这位正使花了二十多万贯。

    要知道不要以为二十多万贯相当于后世二十多万人民币,此时大宋一贯钱的购买力还是非常高。

    一辆汴梁自行车厂产的自行车也才卖1-3贯钱,最贵的自行车才8贯。

    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不过2-3贯钱,就可以知道这二十多万贯,按购买力算,相当于后世上千万了。

    这么多钱砸下去,肯定会起到不少的效果。

    因而朝廷内部也产生了一定分歧,很多人认为虽然对方的确罪大恶极,但砍去对方的四肢也能够典明正刑。

    何况对方承诺,如果保住性命,则赔付给对方家属达3万贯,也是给受害者家属保障。

    而且这个声音还不止一点两点,朝野上大多数官员,乃至于大部分宰相在内,都觉得这个方案可以被认可,民间也有不少这样的声音。

    究其原因,在于这家人还有两个幸存者。

    这家是一家五口,十六岁的大女儿为主要受害人,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妹妹以及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弟弟。

    妹妹和大女儿住一个房间,男女主人与小儿子在一个房间。

    在罪犯闯入他们家时,男主人先出去看情况,被罪犯杀害,女主人见势不妙,将襁褓中的小儿子藏进了衣柜当中。

    大女儿在父母被杀害时出门查看,在家中客厅遭遇到罪犯,被罪犯拖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强暴杀害。

    二女儿才十岁,吓坏了,翻窗逃跑,哭嚎着跑去隔壁邻居家叫人,这才把人给抓住。

    所以这一家子还剩下一个十岁的女儿和一个一岁大的男婴。

    按大宋法律,杀人死罪那肯定避免不了,罪犯还得赔偿家属赔偿金,只是这笔钱恐怕不足以支撑受害者家属顺利成年。

    要是罪犯赔偿天价赔偿金的话,朝廷安抚得当,保证这笔钱用于受害者家属顺利长大,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在大笔金钱花下去之后,朝廷诸公觉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甚至就连赵骏自己都有些动摇。

    不怪他动摇。

    因为乍看上去还挺合理。

    后世西方即便杀人,也可以赔付天价的保释金与和解金,从而避免上法庭受到审判。

    如美国就是如此,犯法后通过支付罚款或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以此避免进入法院庭审,从而获得缓刑或者免于处罚的机会。

    再不济,花天价律师以各种手段为你洗脱或者减少刑罚也是可以的。

    所以这一招在后世西方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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