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官家赐宅!(5.2k,今天回来得晚,就一章哈)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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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得好,所以呢,赏赐宅子一座。

    嗯,就这事。

    这值当发一张圣旨?

    要知道,宋朝官家的圣旨可不是他自己写的,然后让太监出来发了就行。

    那可是得经过一个非常严密的程序,最后才能够颁发出来的。

    就今天这个圣旨来说,通常是宰相机构先将意见写成札子,而这个意见也不是说宰相能够定下,往往要经廷臣合议,进呈皇帝,获认可,再授意草诏。

    而不管这旨意是来自皇帝本人,还是出自执政的宰相机构,按照宋朝的制度,当它进入草诏的程序,一般都归中书省的中书舍人起草。

    电视剧中的那种皇帝指定哪一个亲信太监大笔一挥就成,肯定不是宋朝皇帝能够干的。

    元丰改制后,中书舍人的职责有二,一为“制词”,即根据皇帝的词头起草诏书。

    但宋代的中书舍人又有一项特权:如果他觉得“词头”不合法度,无论这词头出自皇帝的意思,还是宰相的意思,他都可以拒绝草诏。

    这叫做“封还词头”,是宋朝法律明确赋予中书舍人的权力。

    所谓“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就是这个意思。

    宋仁宗朝时,蔡襄当知制诰,“每除授非当职,辄封还之;帝遇之益厚”。

    中书舍人若“封还词头”,而皇帝又固执地非要下诏不可,那么可以由次舍人草诏,但次舍人同样可以“封还词头”。

    理论上,只要中书舍人达成“拒不草诏”的一致意见,便可以将一道不适宜的诏书“扼杀于萌芽状态”。

    比如说熙宁三年时候,参知政事王安石欲将自己的亲信、新法的支持者李定破格提拔为“监察御史里行”,皇帝也同意了。

    但李定这个人人品很坏,声名很臭,知制诰宋敏求即拒绝起草任命李定的诏书,封还词头,并于三天后辞职;

    接替他的另外两名知制诰苏颂、李大临,也以“爱惜朝廷之法制”为由,再次封还词头。

    为让李定顺利通过任命,神宗与王安石免去苏颂与李大临之职,任命听话的人当知制诰,总算将李定弄进中央政府当了御史。

    所以,走一个这么艰难的程序,就为了给自己赐一个宅子……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

    但随即苏允立即反应了过来,道:“四书章句集注是有了什么安排?”

    甄时选笑道:“苏大家果然敏锐,官家将四书章句集注纳入资善堂教材之内,因此特赐宅邸给苏大家,感谢苏大家给皇子们提供了这么一本上佳的教材。

    另,官家已经在召集太学教授在讨论将《四书》纳入太学的选修课,与宋律并行为选修课之一。”

    苏允闻言吃了一惊:“这么快么?四书还没有正式发行呢,还没有得到公众的承认,就推进太学之中?”

    甄时选神情肃穆,道:“官家说道,《四书章句集注》一书,乃是开启民智之钥匙,时不我待,须得尽快将其纳入,以开启天下学子之智慧,让我大宋涌现出来更多的人才!”

    意思是你这书太好,朕迫不及待要推广它了!

    但有必要这么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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