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镇,镇主府内。
李良把一路的经过添油加醋说罢,
欢欢和她爷爷坐在梨花木椅上,半天没回过神来。
爷爷手里的旱烟杆悬在半空,
烟灰簌簌往下掉,掉在青石板上,溅起一小片烟尘;
欢欢放在膝头的手紧攥着绣花帕子,指节都泛了白,
脸上还凝着刚才的惊愕,仿佛没听清那番石破天惊的话。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难以置信和震惊,觉得这一切就像一场梦。
“所以说……
欢欢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像蝶翼般颤了颤,声音带着点不敢相信的结巴,
“小超哥现在已经不是蓝田镇镇主,成了宝庆城的城主了?”
她还记得半月前,
李超还在她家灶台前帮着烧火,灰头土脸地抢着吃她蒸的玉米饼呢。
那时的李超,
只是一个平凡的镇主,谁能想到如今会有如此大的转变。
李良重重点头,
拿起桌上的粗瓷大碗灌了一口凉茶,喉结滚动着说:
“千真万确!沈连城那老东西的脑袋,就被超哥拎在手里当信物,宝庆城上下看了,哪个敢不服?守城的校尉当场就跪了,连喊‘城主饶命’!”
他的眼神中透露出兴奋和自豪,仿佛自己也为李超的成就做出了贡献。
“这……这才不到一个月啊……”
欢欢的声音里满是震颤,小手无意识地绞着衣角。
她和爷爷以前就是靠山吃山的普通村民,
每天琢磨的不过是今天陷阱里的猎物够不够下锅,采的草药能不能换些粗粮。
可现在,
他们认识的那个“小超哥”,居然成了宝庆城城主——
那可是他们以前踮着脚都望不见的大人物,据说宝庆城里光带刀的士兵就有两千,比蓝田镇的村民还多。
这种跨度,比梦里飞上天还离谱。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迷茫和惊叹,觉得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欢欢爷爷枯瘦的手指攥着枣木拐杖,指节泛白,手背的青筋都凸了起来,身体因为激动微微颤抖。
他活了六十八年,
见过最大的官就是蓝田镇前任镇主,那人每次来村里收税,都要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四个挎刀随从,够他们议论半个月。
可宝庆城城主在他眼里,
那是云端上的人物,传说宫殿都是金砖铺地,吃饭要用银筷子,连咳嗽一声,方圆百里的镇主都要打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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