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侧福晋的功劳,雍正的皇子真的猛!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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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内务府盈余减少的事。”

    弘历回道。

    允祥听后拧起了眉头。

    “而侄儿想到的一些整改办法,需要户部配合着改,如今十三叔管着户部,所以来听听十三叔的意见。”

    弘历说道。

    允祥点了点头:“如此,就说吧。”

    “比如,江南的三个织造局,侄儿想扩大他们的经营权,允许他们办酒楼、开粮铺等,以增加他们的盈利,但就是这样一来,就会有两方面的隐忧:”

    “一是涉及到过度与民争利,必会让地方官绅不满;”

    “二是没非织造局的官员监督,恐他们会照出售残次织品一样隐瞒收益。”

    “所以,侄儿就想着,对他们这些副业经营进行利改税,他们副业经营的产业收益,分成三部分,一部分上缴内务府,一部分留用于织造局经营使用,一部分作为税收,交给朝廷和地方官府,用于反哺民生。”

    “这样,至少朝廷官府不会反对这样做,另外,朝廷官府的官员也能积极监督织造局。”

    “只是,这个新税源是从内务府收税,非一般官府敢去收的,户部得增设一专门收这类税的机构为好,不如就叫国税局或者国税司,代表国家向内务府下面的产业收税。”

    弘历知道,眼下的大清和大明一样,没有统一的税收机构。

    但他是打算统一税收机构的,而现在让户部先设个国税局或者国税司,就是他在为将来统一税政打基础。

    允祥不禁停下摩挲膝盖的手,而曲指在鼻下,露出了认真思考的样子。

    半晌后。

    允祥才笑道:“弘历,你这是要把四哥与国家给完全分开呀!”

    “皇上的内务府都得向户部交税,那是不是天下王公的产业也得交税才合适?”

    “十三叔,公私分明不该么?”

    “何况,天下王公按制本就不该经商,只是朝廷不好真的严惩王公们而已,但如果真的要收他们的税,让他们反哺国家与民众,倒是可以放开这个口子,也省得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条法理形同虚设。”

    弘历回道。

    《大清律例》规定,内府人员家人及王以下大臣、官员家人如有“指名倚势,网收市利”的,“本犯枷号三个月,鞭一百”。

    康熙六年,康熙也下旨要求王公以下文武各官的家人不许与民争利,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但这些法令并没有阻止王公们经商,早在康熙年间,胤礽就违法贩参,胤就在京师往西宁必经之地泾州开设商铺。

    在雍正朝,三王(胤祉)、五王(胤祺)更是乘京畿饥荒,购米囤积居奇。

    所以,允祥这里也郑重的颔首说:“应该!不分明,谁肯明明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做事?”

    说着,允祥就道:“这设国税局或者国税司的事,我会向四哥说。”

    “那就有劳十三叔了。”

    “哪里的话,你十三叔忝为首席议政王,使天下公私更分明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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