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哟哟哟,bro,我确实知道,rap god谁不知道,这是真正的说唱之神,我一个黑人都服他的。”
“他的歌已经称霸我们的街区了,这首歌居然是他写的吗?”
而斯皮德也是露出一抹思索的笑容。
夏深这个名字他自然也是听说过的,并且并不陌生。
毕竟身为一个黑人小伙,他肯定是听说唱的,这点毋庸置疑。
没有哪个黑人能逃得脱说唱音乐。
对于这个来自华国的音乐人,他记忆犹新,只因为对方做出的极其上头的孟菲斯,甚至还能写出《rap god》这种歌。
这都让他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在他的认知观念里,这种歌由黑人写出来并且唱出来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其他人种,不论白人还是黄种人,都会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是生长在那样的环境之中。
可偏偏问题就是,夏深还真写出来了。
而现在他听到的这首歌,居然是一首流行歌?
他知道夏深涉猎很深,但在真正听到夏深别的音乐类型的时候,还是惊了一下。
这个人,非常令人难以置信。
“我是说真的,接下来可以再点这首歌,嘿,我的意思是,这首歌真的很好听,我很喜欢。”
他是认真的,与其让那些她很烦的歌吵醒,那倒还不如选择一首她喜欢的。
这样还不至于太过抵触。
聊了一会儿,在观众的催促下,他又很快陷入了睡眠。
观众们很精明,他们不会连着吵连着放,因为这样会有抗性,而是会很精明的等到斯皮德睡着之后再搞事情。
而且时间还不固定,有时候睡着一两分钟,夺命铃声就来了,有时候可以让他睡个二三十分钟,也会很默契的没人送礼物。
紧接着,接下来的两个半小时之内,斯皮德就这样断断续续的醒了七八次。
然后他从最开始的无精打采,也逐渐转向了暴躁,到最后的雷霆咆哮。
“啊啊啊啊啊!!!!”
他再度醒来之时,眼底已经全是血丝了!
而最开始他说喜欢,说好听的那首歌,他也
“我发誓,我讨厌这首歌!从这一刻开始,这首歌就是我最讨厌的歌!!”
然后,他就这样跟着唱了起来,眼里全是红血丝,一脸愤怒的跟着唱道:“苏坡爱豆带笑佣刀卖need舔!”
“然后就是一连串的发发发!”
但是不可否认的就是,斯皮德已经赚的盆满钵满。
可不论如何,他现在一听到这首歌,都还是会感觉到一阵心悸和害怕。
他已经再也不想听到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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