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财政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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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军在相继攻入佛得角群岛、马德拉斯群岛以及威尼斯、马耳他时,以敌对国的名义,大肆征缴当地政府和民间财富。

    另外,齐国还占领了葡属第乌、达曼,葡属莫桑比克、葡属安哥拉,以及葡属几内亚等诸多葡萄牙殖民领地,按照战时原则,当地葡萄牙殖民政府和商人的财产也都以战利品的形式,被齐国所征收。

    粗略估算,齐国在近三年的战争过程中,拢共缴获了“战利品”价值高达两三百多万元,虽然不能覆盖整个战争成本,但对于政府财政收入却是一个不小的补充。

    其他收入中还有一种类型,即政府罚没收入。

    主要包括对被各级大理寺或军事法庭宣判有罪的国民和军人的罚款、财产没收;违法或违规商社和工矿企业的行政罚款收入;其他形式的罚款收入。

    最后一个,就是日益增长的各类税收,差不多占了整体财政收入的四成多,而且潜力巨大。

    齐国发展了这么多年,很多以前没有征收的税、很多以前没有明文法规应缴纳的税,基本上都已经一一厘清,并被列为征收项,在国内各个城镇派员进行收缴,以支撑整个中央财政。

    在诸多税种中,最重要的当属所得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所得税征收对象是国内各大国有、私营企业以及个体户,每年征收一次,实行的是固定比例的税收制度,即所得总额乘以一个确定的税率。

    目前齐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每年三月由税务稽查人员对商社或工矿企业进行经营核定,确定税款后,解送税务总司于各地银行账户。

    不过,这一制度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无论商社或工矿企业处于何种经营状况,都要按一定比例缴纳税款,对在某些年份亏损的企业来说,无法减轻其的负担。

    但对于没有实现电子化和税务系统化的18世纪,你让纯手工核查的齐国税务人员如何能区分那些商社是盈利的,哪些商社是出现巨额亏损的。

    你这个商社既然处于经营之中,并且还有各项流水出入,那大抵是盈利的。

    嗯,有点简单粗暴。

    不过,正因为此,商社所得税征收过程极为困难,也是逃税和避税的重灾区,让齐国税务稽核人员疲于应对。

    在所得税中,还有针对个人收入征收的所得税,以差别税率对不同国民收入所得征收税款。这个税种早在汉兴四年(1674年)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成为世界上最早征收个税的国家(英国征收个税开始于1799年)。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汉武帝其实才是推行个人所得税的鼻祖。公元前119年,为增加财政收入,武帝开始推行“算缗”政策。“算缗”政策算是华夏历史上税收政策的最早模式,也是中国实行财产公开的最早源头。

    而营业税,在世界财政发展过程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早在宋明时期,门摊、课铁,以及铺间房税等税,皆属于营业税性质。

    而在欧洲中世纪时期,政府对营业商户每年征收一定金额始准营业,称为许可金,亦为营业税。

    齐国的营业税征收对象也是国内各大国有、私营企业以及个体户,每半年征收一次,税率为10%,以税其营业额大小征收。

    消费税,目前是特定税收,即面向酒类、烟草、高级皮毛、高档家具、珠宝、丝绸、茶叶、瓷器、象牙制品、钟表等奢侈品征收,税率统一定为15%。由销售商人主动向征税机关申报并缴纳税金,征税机关可以随时派员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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