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凶手是变态出租司机!(求鲜花,求月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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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

陆哲一把抓住方展博,冷着脸把人带回警署,直接丢给警员处理。

“告他入室抢劫、入室偷盗、侮辱警务人员,该有的罪名都给他算上。”

警员点头应是,陆哲又想起什么?

补充道:“哦,对了,如果他要投诉的话,你们看着安排一下。”

说完,陆哲转身就走,丝毫不拖泥带水。

方展博被带走后,陆哲直接回了重案B组。

刚坐下,刑晶晶和粱小柔就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几份笔录。

“陆少,我们已经联系上陈凤岚那天晚上喝酒的朋友了,这是他们的口供。”

陆哲接过笔录,仔细看了看,眉头微皱。

“也就是说,他们当时跟陈凤岚吃过饭后,便各自回家了。”

刑晶晶道:“目前看来是这样。”

粱小柔接话道:

“会不会他们合谋杀了陈凤岚,然后同意口径,做假口供?”

陆哲摇摇头:

“如果凶手是他们的话,不会这么光明正大。”

“跟陈凤岚吃饭本身就存在被怀疑的风险,他们不可能这么傻。”

“况且,”陆哲顿了顿,继续分析道:

“陈凤岚之前的死者互相间都没有任何的交集,所以这个怀疑不成立。”

“而且当时他们都喝酒了,并且没车,也不具备作案条件。”

听完陆哲的分析,刑晶晶和粱小柔都陷入了沉思。

现在线索又断了,她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脚步声。

朱宝文和胡慧一脸疲惫地走了进来。

“陆少,打捞队在上游和下游都发现了残肢。”朱宝文喘着气说道。

胡慧也接口道:

“根据聂法医的分析,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死者的。”

“残肢?”陆哲眉头一皱,“那器官呢?”

两人摇摇头,“目前还没发现。”

陆哲点燃一根烟,抽了两口,陷入沉思。

凶手既然抛尸为什么不抛器官?

难道器官还在凶手手里?

可是凶手要器官做什么?

一连串的疑问在陆哲脑海中浮现。

这时,刑晶晶打破寂静道:

“凶手既然抛尸,为什么不把器官也一起抛掉?”

粱小柔也附和道:

“就是啊,残肢都陆陆续续地被抛掉了,为什么会单独留着器官呢?”

“总不能器官被抛到了其他地方?”

陆哲摇摇头:

“不可能,凶手不是第一次作案。”

“如果是第一次的话,或许会这么小心!”

“但是他已经连续作案四次了。”

“他的经验应该越来越熟练,不可能不知道到处抛尸的风险。”

陆哲抽了口烟,继续说道:

“一般来说,抛尸范围在一公里左右,这样可以陆续一次性抛尸。”

“如果距离太远,难免会出现危险。”

他弹了弹烟灰: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器官还在凶手手里。”

朱宝文忍不住问道:

“那凶手要器官做什么呢?”

“这东西又不能干什么。”

陆哲微微皱眉,深吸了一口手中的香烟,若有所思地缓缓吐出一串烟雾。

他的声音透过烟雾,带着几分深沉:

“器官的作用,可不仅仅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

“在医学上,它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他顿了一顿,目光在众人的脸上扫过,继续道:“比如说,器官走私。”

胡慧的脸上闪过一丝震惊。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陆少,你是说,这个凶手可能在走私器官?”

刑晶晶的眉头也紧皱起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个案子就复杂了。”

“我们不仅要找出凶手,还要找出他的走私渠道。”

朱宝文道:

“这个案子这么大,我们要不要汇报给署长?让他增派人手?”

陆哲轻轻摆了摆手:

“你们想太多了。我只是说一下器官的可能作用。”

“并没有说凶手就一定在走私器官。”

他顿了一顿,接着道:

“比起器官走私,我更倾向于凶手有特殊的洁癖。”

众人不解地看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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