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文明的冲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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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后世,有科学研究者发现世界上不同人种、地区、国际的差异会延伸到血液的组成!

    其中的一个特征就是,人类血液中用于分解代谢酒精的两种酶含量(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存在显著差异,而这些酶的含量和人类祖先的饮食习惯有极大的关系,并会遗传到后代身上。

    乙醇脱氢酶能把酒精分子中的两个氢原子脱掉,使乙醇分解变成乙醛,而乙醛脱氢酶则能把乙醛中的两个氢原子脱掉,使乙醛被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在一般人体中,虽然都存在乙醇脱氢酶,而且数量基本相等,但缺少乙醛脱氢酶或完全缺乏乙醛脱氢酶的人就比较多了。

    那些数千年就从未接触酒精饮料的印第安人,其血液中尤其缺少这种分解酒精的乙醛脱氢酶,这导致他们在接触到高浓度的烈酒后无法快速、完全地将其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而是以乙醛的形式继续留在体内,使其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保持醉酒状态,并产生酒精依赖。

    而且,印第安人的自制力还很差,总是会过度饮酒。

    他们喝酒的目的很单纯,认为喝酒就一定要喝醉,否则就不是喝酒。

    新华人之间的适量饮酒或社交性饮酒的习惯在印第安人之中根本行不通,他们喝酒时只求一醉!

    所以,他们在获得酒水后,总会不分场合地快速喝下过量的酒水,如此想不醉都很难。

    更甚者,印第安部落中的祭祀、萨满等“通神”人员会为了追求某种宗教意境而迫使自己喝下更多的酒精。

    他们将醉酒后的状态视为更高的精神层次(微醺、恍惚的感觉),而喝酒则是达到这一境界的最好途径。

    而祭祀们的这一习惯转而又影响部落中其他的普通印第安人,从而使得更多的潜在酒鬼向他们学习和模仿。

    当然,印第安人这般酗酒,也有新华人的有意无意地纵容和诱惑。

    盖因,在诸多商品类别中,烈酒是毛皮贸易中最完美的交易品。

    新华所售卖的酒水主要是以土豆为原料酿制,成本相对低廉,而且便于运输。

    更重要的是,烈酒本身就是一种快消品,不像小刀、斧头、五金工具等耐用品那般耐用,而且印第安人对酒精几乎没什么自制力,需求可以说是无止境的。

    还有一点就是,印第安人喝了酒后,本来就不怎么灵光的脑子会变得更为“浆糊”,使得他们更容易接受新华人的交易价格。

    不过呢,摆脱不了新华人提供的酒水也好,舍不得他们售卖的其他稀罕物什也罢,这终究是一个经济问题,还不至于会激化印第安人和新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购买力不足的话,大不了降低一下自己的物质欲望,或者多付出一些自己的劳动力,争取赚得更多的金钱,从而来满足个人的需求。

    双方之间真正的问题所在就是,新华人试图要“解放”所有的印第安人,想将他们从部落的羁绊中剥离出来,成为真正的“自由人”。

    他们希望印第安人可以自由地接受雇佣,去新华人的城寨或者屯殖点去工作,不论是伐木,还是开荒种地,亦或去矿场里挖矿,用他们的劳动换取报酬,而不是依如过去的传统,人身依附于部落,受部落酋长或者祭祀的控制。

    这对于部落的“统治阶层”而言,无异于在变相地挖掘他们的根基。

    若是部落中的印第安人都跑到新华人的地盘上,通过自己的劳动,便能轻松的养活自己及家人,不再需要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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