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冻出来的痕迹。
“才几天没回来,好像感觉更强烈了……”
徐丽丽赶紧找出来一件羊绒大衣披在身上,这才觉得好一些。
我很诧异。
类似的情况我不是没接触过,很多房子被煞气重的东西给缠上,人是会有类似觉得发冷的感觉的。
不过像是徐丽丽这么强烈的,我真是第一次见。
“你们先坐,我去给你们弄点喝的,茶还是饮料?”
“不用了,徐小姐,我们……”
不顾我们的拒绝,徐丽丽径直去厨房煮了一壶茶,相比给我们准备,她更像是给自己准备的。
氤氲的热气从杯子上飘出来,她的脸色才逐渐恢复红润,看起来也没那么冷了。
“你们做这行的不是都能感觉到房子里的东西吗?上官先生,我这里有没有什么问题?”
徐丽丽问我。
“还真是没有。”
我到处转了一圈,不论从风水的角度还是美学的角度,这个房子不仅一点问题都没有,反而都还不错。
“徐小姐,你养狗吗?”
白天从沙发上起身,有些无语地看着她的裤子。
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上几乎全是毛,看起来像是狗毛,金黄的。
徐丽丽有些抱歉地说:“啊……不好意思,之前成达怕我一个人无聊,所以给我带过来一只狗让我养。
“可我犯懒不想遛狗,时间长了那狗就让他带走了,养在他自己家里,我上次去的时候还看到过,被他养得很胖,而且……”
“狗?什么狗啊?”
一听到狗,清风显得有些兴奋,他是个资深狗爱好者,路边见到个小狗都要蹲下逗几分钟。
“金毛,其实挺可爱的,不过我实在是太懒了,它跟着我也受罪……”
徐丽丽从抽屉里翻出一张照片,“这是它之前在这里的时候,我们一起拍的照,它特别聪明,好像人一样,会看人脸色。
“成达也非常喜欢它,说我这种性格就应该多跟狗亲近,省的一个人总在别墅里呆自闭了,呵呵……”
照片上,是别墅外的大草坪。
徐丽丽和一条大金毛在镜头正中央,徐丽丽抚摸着金毛的头,笑容灿烂,如画一般的美景。
清风感叹刘成达真是好福气,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白天也被这照片里幸福的氛围所吸引,嘴角柔和地翘了起来。
然而我却被照片里的这只狗给吸引了目光。
这狗……给人的感觉好奇怪。
虽然金毛被号称是最适合人类养的陪伴犬,性格温和,通情达理,可这只金毛却……怎么说呢?
据徐丽丽说,拍这张照片的时候,金毛才三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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