亥时。金鱼胡同。
李广的豪宅依旧灯火通明,仿佛这座宅子里永远没有黑夜。
陈越没带张猛,也没带修安。他知道,去见李广这种人,带刀带人都没用,只有带“利益”才有用。
他只身一人,坐着一顶不起眼的青呢小轿,在夜色的掩护下,来到了侧门。
门房原本想要挡驾,毕竟这大半夜的,哪有太医随便往太监家里跑的。但当陈越从袖子里掏出那块李广亲赐的“内宫监提督”腰牌——那是上次为了救李广的命,李广给他的“护身符”——晃了一下后,门房的脸瞬间白了。
“哎哟,陈大人!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请,您快请!”门房跪在地上磕头。
花厅里,暖意融融。
李广显然是刚从哪个温柔乡里爬起来,或者根本没睡。他穿着一身宽松的紫色寝衣,披着一件大红色的鹤氅,慵懒地靠在罗汉床上。他脸上带着被打扰的不悦,手里正把玩着一个东西——
正是陈越送给他的那个装有母虫的铁笼子。
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或者说是魔障。无论走到哪,这个笼子都不离身。
“陈大人,”李广皮笑肉不笑地看着陈越,手指轻轻抚摸着铁笼冰冷的栏杆,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肌肤,“这深更半夜的,不在被窝里抱美人,跑到咱家这儿来做什么?莫不是……想给咱家这笼子加把锁?还是那子虫又想闹腾了?”
他的眼神里透着一股危险的光。自从上次被陈越拿捏后,他虽然表面上合作,但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
陈越没接他的话茬,也没被他的气势吓住。他径直走到桌前,从怀里掏出那个紫檀木的扁平锦盒,轻轻推了过去。
“公公说笑了。子虫安分得很,那是公公的福气。下官这次来,是来送礼的。”
“送礼?”李广挑了挑眉,懒洋洋地伸手打开盒子,“你能有什么好东西?莫非是太后赏你的剩饭?”
金光瞬间刺痛了他的眼。
盒子里,红丝绒上,静静地躺着三把牙刷。
但这绝对不是普通的牙刷。
刷柄不是牛骨,而是沉甸甸的纯金打造,上面用极细的工笔錾刻着“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字样,每个字里面都嵌着细碎的红蓝宝石,在灯光下闪瞎人眼。刷毛更绝,那是陈越用珍藏的一点点从波斯商人手里高价收来的“极品白骆驼鬃”,柔软、洁白、泛着银光,如同少女的秀发。
这是牙刷中的帝王,是工艺的巅峰,也是财富赤裸裸的展示。
最关键的是,这东西除了好看,一点用没有。金子太重,刷毛太软,根本刷不干净牙。
这就是纯粹的贿赂,纯粹的奢侈品。
“哟,”李广终于坐直了身子,眼中闪过一丝毫不掩饰的贪婪光芒。他拿起一把,掂了掂,那沉甸甸的分量让他很满意。他放在嘴里咬了一下金柄,“陈大人这是发财了?这么大的手笔,咱家这心里……有点慌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公公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点小玩意儿哪入得了您的眼。也就是给您拿去赏人用,或者……剔剔金牙。”陈越坐下,也不客气,给自己倒了杯茶,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这就跟大白菜一样,“这几把刷子,只是个样品。下官今晚来,是想跟公公谈个……真正的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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