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掌令也要负监察不力的责任。
第五条是日常操练。
军中要求勤练不辍,士卒须按操典勤习战阵技艺,熟稔金鼓号令。
技艺超群、勇猛敢战、忠诚可靠者,经考校可入选锋营,享双饷厚赏,甲胄精良,为全军锋锐。
而对于第六条,军功叙录与赏罚,则是一改明军以首级轮功的传统,改用了新的记功方式。
军功叙录,首重战局胜负与达成既定目标。
战后论功,由主将、军中赞画会同各级军官、掌令共同负责。
依据战前部署及实际战况,核查各部是否完成所承担的战术、战略目标。
比如攻克指定据点、守住关隘、击溃或歼灭敌军、掩护主力侧翼、按时抵达预定位置等。
核心原则就是不再以人头论功,而是以完成任务、取得胜利为根本。
达成目标者,即为有功。
完成目标的部伍,除了集体赏赐表功外,还可以按功绩大小、出力多寡,经核定后予以相应赏赐。
而斩将、夺旗、陷阵、先登等特殊功劳则不在此例。
当单独记录,另行重赏!
这类功劳,经过核实无误后,将由大帅亲自发文,给于超出规格的厚赏,并通令全军褒扬,鼓励士气。
而对于有过则必罚,未能完成军令、临阵退缩、贻误战机、谎报军功者,依照军法严惩不贷。
马科身为明军将领,对“首级论功”这一点可谓是深有感触。
说实话,首级论功在理想状态下是具备一定合理性的。
相较于“冲锋”“破敌”等主观战功评价,首级作为实物证据,确实能减少冒功舞弊的现象。
毕竟生擒斩首,有实物可验,而当先破敌没有证据可凭。
而且对于底层士兵来说,首级与赏银、升迁直接挂钩,理论上更能激发作战的积极性。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要建立在制度完备且正常运转的情况下。
随着明朝财政溃败、官僚腐败加剧及大规模战争频发,首级论功制度就变成了军事灾难的催化剂。
典型如萨尔浒之战,杜松部的士兵,因争割首级导致攻势停滞,遭后金援军反歼。
戚继光更是痛斥北军:
“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争抢,反被敌军乘机冲垮!”
同时系统性造假与滥杀也出现了。
为了凑出首级,明末时期不少明军屠杀平民。
毛文龙等将领更是通过“买功”、“换俘”、“窜名”等手段虚构战功。
再加上明末时期,朝廷财政崩溃,导致无赏可发,激励失效。
明廷长期拖欠军饷,首级赏银常以“赏红”(红布)代替。
马科从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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