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份剪报也从他的手里飘到了地上,上面写着的是海涅先生近期的一份诗歌作品。
《悲歌》
作者:海因里希·海涅
因为如此,
我待了很久,
我流连异国他乡,
等着心爱的姑娘,
直等到在教堂,看她披上婚纱。
干他妈的,我不是新郎!!
她是娇艳的紫罗兰,
在我记忆中熠熠生辉。
这轻狂的姑娘!我竟然从未染指过!
操他妈的,我怎么能这么蠢呢?!
亚瑟停下脚步,望着笑得不能自已的路易·波拿巴,也捏着下巴品味着那份诗歌的余韵。
他自言自语道:“还真别说,这首《悲歌》让我头一回觉得,埃尔德距离伟大诗人好像也没有那么远嘛。”
正当他嘀咕着呢,他一抬头忽然发现前方的旅馆前传来了一阵冷嘲热讽的争吵声。
那是一个手里提着个酒瓶子、头戴灰色毡帽的典型不列颠地痞,还有一个从头到脚穿着一身黑,唯有衬衫是白的棕发青年人。
只见地痞吹了声口哨,扬着脑袋讥讽道:“嘿!你知道吗?我前不久去加勒比探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岛,那个岛上竟然没有犹太人和驴子!你说奇怪不奇怪。”
棕发青年人一脸平淡:“我不觉得奇怪,只是觉得有些遗憾。”
“嗯?”地痞挑眉道:“为什么遗憾。”
青年人开口道:“没有犹太人和驴子的小岛是不完整的,所以不如你和我一起去这个小岛上弥补这个缺憾吧。我今天下午就能动身,只是不知道,您什么时候能够抽的开身呢?”
那地痞听到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你……你这个犹太佬,你居然敢侮辱我?”
“我侮辱了您?”青年人高傲的扬起脑袋道:“是您把自己看得太扁了,我差点忘了问您,您为什么要对号入座去当驴子呢?”
地痞扬起酒瓶子吓唬道:“你……你这个混蛋……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给你点颜色看看?”
青年无所谓似的耸了耸肩,他指着对方手里的酒瓶子,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对,没错,就用那个瓶子,给我狠狠地往这儿来!我最近还在发愁怎么才能扮的像是个正宗的不列颠人呢,您倒是给我出了个主意,您看,我的头发还是挺茂密的,您一瓶子下去,估计我就离正宗的不列颠人不远了。”
青年的挑衅显然激怒了地痞,他抄起酒瓶子就要狠狠地朝青年的头上砸下去,但是还未等出手,他的手腕便被人死死地攥住了。
地痞回头一看,他的背后不知何时多了个高他一个头的健壮绅士,甚至他的屁股后面还带了一个跟班。
亚瑟一只手捏着混混的手腕,另一只手不慌不忙伸进怀里抽出插在腰带里的文明杖,他拿着文明杖在地痞面前晃了晃:“认识这个吗?”
地痞愣了一下,旋即沉重的咽了口吐沫,缓缓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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