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呼!”
“加工资了?”
“主管万岁,东方财富万岁!”
“哈哈,感谢公司!!”
霎时间,欢呼雀跃声充斥着整个财经编辑部门。
然而下一秒,这位肥头大耳的主管就说出加工资的条件道:“大家可能或多或少都听说了,我们同行搞恶意竞争,这部分工资呢,是加给并肩作战的战友的,所以需要签一下《竞业协议》。”
“……”
欢呼声、议论声、笑声瞬间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沉默,和编辑们的面面相觑。
签《竞业协议》?
这不妥妥的卖身契嘛!
要知道所谓的《竞业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协议。
“秦主管一来,我就知道没好事,这货一肚子坏水。”有员工压低声音吐槽。
《竞业协议》一签,他们基本锁死在东方财富,不会有其他财经网站会为他们出违约金。
“500会不会少了点?”
有人壮着胆子问。
此话一出,其他财经编辑见有人带头,纷纷帮腔附和。
“是啊,500元少了点吧。”
“怎么说也得1000元啊,这太抠门了,害。”
“竞业协议可是卖身契,既然是卖身契,500元太少了吧主管,我是肯定不会签的。”
“就是就是。”
“说得对。”
秦胜听着编辑们的不满,脸上堆笑道:“500元已经是我尽最大努力的争取,而且大家可以期待一下年终奖的嘛。”
“年终奖不就是一个月工资嘛,难不成发两个月?”
“要是发两个月,我就考虑考虑。”
“确实,可以考虑。”
像东方财富这种已经成熟了的互联网公司,员工再怎么努力,晋升还是需要熬资历。
画饼?
新员工才听老板画饼。
越是成熟的大公司,晋升机制越完善,老板和主管的大饼越不能听,基本都是在骗人。
初创公司就不同了,像娃哈哈、比亚迪、美特斯邦威,它们有很多高管都是初创的元老,就比如说美特斯邦威,销售部的经理是曾经路边卖衣服的销售。
“年终奖具体多少,我们得等年底才知道,现在就是500基础工资,谁要就来签协议,不要的编辑,后果自负。”
秦胜没有再客客气气,而是变换了副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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