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是新兵蛋子吧?看着就精神。走,别站着了,今天我跟老魏做东,请你们几个新兵蛋子搓一顿!”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海鸥牌相机,在手里晃了晃。
“来之前特地借的。市里有个铺子的羊肉一绝,吃完饭,咱们边逛边照几张相,回头寄回家里,也让爹妈看看咱们在部队过得咋样!”
沈才眼珠一转,立刻接话。
“那哪能让贾哥和魏班长全破费?相机金贵,胶卷的钱我们几个新兵出!”
王全胜赞许地看了沈才一眼。
部队果然锻炼人,这才几个月,沈才这小子都知道人情世故了。
“行!有你们这份心就行!”贾金哈哈一笑,大手一挥。
“走,哥带你们吃肉去!”
店面不大,藏在一条小巷子里,可刚到巷口,一股浓郁的肉香混杂着孜然的霸道气息就扑面而来,馋得人直咽口水。
几人刚坐下,魏科就对着老板喊道。
“老板,先切三斤羊肉,再来五瓶啤酒!”
他转头看着几个新兵,挤了挤眼睛。
“出了部队大门,喝点啤酒不算啥,别往外说就行!”
王全胜闻着那股麦芽香,肚子里的酒虫也被勾了起来。
他拿起一瓶啤酒,顺手抄起桌上的一根筷子,筷子头抵住瓶盖边缘的锯齿,食指在筷子中间轻轻一搭作为支点,手腕猛地一撬。
“啵!”
一声清脆的声响,啤酒盖应声飞起。
魏科眼睛都看直了,一把抢过王全胜手里的筷子和另一瓶酒。
“嘿!全胜兄弟,你这手活儿新鲜啊!教教我!”
王全胜笑了笑,又拿起一根筷子,放慢动作演示了一遍。
魏科是个机灵人,试了两下就找到了窍门。
“啵!”
他也成功了!
他兴奋地举起酒瓶,对着众人豪迈地一晃。
“相逢就是缘!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常聚!来,干了!”
很快,大盘的羊肉端了上来。
肉都是切成大块的厚片,用最简单的方式白水煮熟,撒上一把粗盐和孜然,保留了最原始的风味。
那股浓郁的膻香混合着肉香,对这些肚子里缺油水的年轻士兵来说,简直是世间最顶级的美味。
一顿饭吃得是风卷残云,酒足饭饱,最后还是魏科抢着结了账。
沈才果然在半路买了胶卷。
一群穿着军装的年轻人,在市里最繁华的街道上,在百货大楼前,留下了他们青春的身影。
下午,众人尽兴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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