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离婚的潜在代价与风险,所以要慎重对待婚姻。
自己把婚姻当儿戏,那也怨不得别人。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一规定必然会提振结婚率、降低离婚率。
没有结婚的单身人士会想办法结婚,结了婚的人对离婚这件事情也会异常谨慎,不会轻易把离婚挂在嘴上,因为一旦结婚,大概率会为了能够拿最高一档的钱而生孩子。
有了孩子又离婚了,生活质量会在一夜之间断崖式下降。
最关键的是,离异带娃想再婚,难度系数会成倍暴增,反过来讲也就不会轻易把离婚当儿戏来对待。
陆安翻阅材料到具体分配额初选方案,不由得自顾自地点头:“这个方案思路我个人觉得没问题,只是阻力不小,单身群体多半很不乐意,会觉得很不公平,甚至是骂街。”
初定的具体分配为:
·单身人士每月可领1300元人民币。
·已婚家庭每人每月可领2000元人民币,两人合计4000元。
·已婚家庭且有孩子的,每人每月可领4000元人民币,两人合计8000元人民币,此外孩子也有额外补贴,每胎每月补贴600元,一直补贴到孩子满12周岁。
在讨论孩子的额外补贴时,有人提出补贴到6周岁为止,有人提出补贴到18岁成年。
最后折了个中,定在了12周岁。
由此可见,这套适用于过渡期的分配机制,这就是从制度上驱动人们增加结婚生子意愿。
结婚和生孩子是个人的自由,国家当然不会强制规定。
但结婚生子能拿到的福利,确确实实是肉眼可见的成倍大幅飙升,反之获得的福利就少得多。
怎么选择,就看自己的意愿了。
单身才拿1300块钱,已婚有孩能拿4000块,两者相差2700元。
实际上最少相差了3300块钱以上,因为同时至少有一个孩子,能额外获得600元补贴,二胎就是1200元、三胎就是1800元。
从对社会贡献的角度而言,在人口占绝对多数的普通大众群体当中,这三个群体贡献最大的肯定是已婚有孩家庭,其次是已婚,最后才是单身群体。
光是消费力这一块,已婚有孩家庭的贡献一定远大于后两者,而单身人士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多一个已婚有孩家庭,就少一个潜在社会不稳定因子,这又是另一大贡献。
无所事事的单身人士,反而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在对社会贡献层面而言,甚至是减分项的。
至于少数天才或个人能力卓著的单身人士,他对社会的贡献可能会大于甚至远大于普通已婚有孩家庭。
但人家都天才卓著了,年收入必然是几十上百万乃至上千万的社会精英人士,他们根本就不差这仨瓜俩枣,而且大概率不会失业。
退一步讲就算他失业了也不会主动去登记,因为一旦登记失业,身价就会贬值,议价能力就会下降,今后再就业的时候企业方就会压他的价,所以这部分人群无论男女都可以直接忽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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