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三条路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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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br />    车开到个没人的地方停下。秘书把车窗关严实,压低声音说:“孙队长这个人,有问题。”

    陈建国问:“什么问题?”

    秘书说:“纪委在查他。他收过刘老大三百块钱,帮刘家兄弟签了承包合同。这事有人看见了,但是没人敢说。”

    陈建国说:“三百块……”

    秘书说:“够判三年了。你要是能提供线索,或者直接去举报,这事就快多了。”

    陈建国明白了,这是要他去当枪使。

    他说:“秘书同志,我就是个卖蘑菇的……”

    秘书打断他说:“卖蘑菇的想干大,就得有执照。有了执照,就能接特供的活儿,一斤一块二。没执照,就得被人捏着,八毛一斤还得押房子。”

    秘书递过来一张纸条:“这是举报信的写法。怎么写,你自己看着办。”

    吉普车开走了。

    陈建国捏着纸条站在路边。

    举报孙队长,执照能办得快一点,但是会彻底得罪张富贵那伙人。不举报,就得一直背着高利贷,永远翻不了身。

    两条路,都不好走。

    他回到家,把赵小海叫来。

    陈建国问:“小海,你见过孙队长收钱吗?”

    赵小海想了想说:“见过。上个月,刘老大给他送了个布包,鼓鼓囊囊的。孙队长当场打开数钱,我躲在窗户外面看见的,都是十块钱的大票子。”

    陈建国问:“有多少?”

    赵小海说:“至少二三十张。”

    二三百块。对上了。

    陈建国问:“你敢去作证吗?”

    赵小海脸白了:“建国哥,我害怕。孙队长要是知道……”

    陈建国拍拍他肩膀说:“我知道你怕。这事你别管了。”

    晚上,陈建国写了举报信。

    按照秘书给的写法,写清楚了哪一天、在哪里、多少钱、谁看见了。他没写赵小海的名字,就写“有村民看见了”。

    第二天一早,他把信塞进了县纪委的信箱。

    信投出去,心就悬起来了。不知道会怎么样。

    下午,王副主任的会计送来了五百块钱。厚厚一沓,全是十块的。

    会计说:“数数。”

    陈建国数了数,正好五百。

    会计说:“借钱的事就这么定了。每月十号交利息,八块三毛三。记好了。”

    陈建国说:“记好了。”

    会计走了。

    陈建国拿着五百块钱去了税务所。

    穿蓝衣服的点完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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