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二号尸骨同样如此,背后中了两枪,靠近腰部和肩胛骨的位置,但都不是致命伤,我推测为流血过多而死,要么就是他处于昏迷、还未断气的情况下,被人活埋,导致窒息而死!
至于到底是哪一种死因,这就要你们去询问嫌疑人。”
“三号尸骨是脸部中枪,一枪致命,当场死亡,而且是短距离射击……”
赵明接过赵春来的话头:“我推测距离应该不超过十米,在十米和五米之间,凶手对这个孩子当面开枪!
这个孩子眼睁睁的看着凶手杀了自己!
凶手当时所使用的子弹型号是一种猎枪子弹,并不是用的TT-33杀人,也就是和咱们之前推测的一致,凶手行凶当时是带着一把手枪,一把长枪。
至于子弹型号和可能击发此类子弹的长枪型号,我们已经验证出了结果。”
听见他这么说,所有人的视线都望了过来。
TT-33已经锁定了白西北,如果长枪也能证明是白西北所使用的枪型,那这个案子就没跑了。
赵明没有卖关子,而是直接开口:“这把长枪确实是白西北的!白康勇的犯罪团伙被抓获后,县局对他们的住处和窝点仔细搜查过,从白康勇的别墅、也就是白西北的卧室里收缴出的那把长枪,我们已经对比过了,确定无疑就是这把枪!
只有再去市局的物证中心,做出弹道测试,这个证据就能固定下来!”
此话一出,所有人吐出一口气,而后又皱起眉头。
【1*23案】走到现在,算是已经侦破,嫌疑人也确定了。
但让人感到不甘的是白西北现在的情况,他患有老年痴呆症,法庭根本没法对进行审判,何谈绳之以法?
许成志把手里的烟屁股扔进烟灰缸里,说道:“除了埋尸地之外,我们昨天一整天都在山里挖掘,没有找到小女孩的尸骨,不过倒是挖出了孩子们的衣服,以及衣服兜里的摔炮和玩具。
从这些衣服上出现的破洞,我们比对了赵法医刚才说的伤情鉴定,确实符合当时行凶的场景。
从衣服上出现的枪口,再比对三具尸骸。
我们可以得出,一号尸骸,背后和后脑勺中枪的尸骨属于向明,当时他穿的是棕色的玩偶服。
二号尸骸属于任小勇,他被凶手背后开了两枪。
三号尸骸属于吴越,衣服没出现破洞,不过衣领和前胸残留大片血渍,符合脸部中枪的判断。”
说到这里,所有人都望向了罗锐。
从死因和中枪方式上可以判断,这和罗锐推测的遇害情况大差不差,不过细节方面还得仔细斟酌。
沈怀民道:“向明当时穿着玩偶服,他是背后和后脑勺中枪,难道真是被白西北误杀的?
而后,白西北发现杀错了人,其他孩子见状,有的吓蒙了,有的选择逃跑,这个时候,白西北决定把人全杀了,所以对孩子们连续开枪,杀人灭口?”
罗锐摇摇头:“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这需要白西北的口供才能落实。许队,你继续说。”
许成志颔首:“还有两点情况,第一,向柯遇害当时的衣服和其他三个孩子的衣服埋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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