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办理个体工商执照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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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nbsp;报告写好之后,交给谁,我不知道,但还是本能地往乡政府跑,我感到这事应该归乡政府管。

    结果,乡政府办公室的人看后说,需要盖章,你要先找居委会。

    我们街上的居委会是由一位姓邱的人管着。

    我找到他,他拒绝盖章。

    我不甘心,一直磨,无奈之下,他说,你去找供销社主任吧,他签字同意,我再盖章。

    我只好出了门。

    找供销社主任,我不敢,我猜测,我即使找了,估计也不会理我。

    毕竟我还是一个小小少年,我的经验告诉我,大人们是不屑与少年来往的。

    我很快想出了一个自以为绝妙的办法,就是冒充供销社主任的签字,说就是他的。

    我在报告上签上了主任的名,又去找居委会邱主任。

    邱主任接过报告,反复看了几遍,有点惊疑不定,因为他不能确定这个签字是不是真的。

    恰好,我身边站有一个男人。

    他姓朱,是我家隔壁邻居。

    他一直在外做生意,跟供销社主任来往密切,听到他给我签了字,有点吃惊,忙说道,给我看看,我认得他的字。

    他接过后,描了一眼,就知道是假的。

    让我至今感动不已的是,他没有说破,而是选择了沉默。

    站在一旁默默无语。

    其实,作为大人是可以怒斥的,并且很多大人经常怒斥我,有的怒斥得莫名其妙,但他没有。

    他选择了理解。

    他家曾做过一件善事也是让我很感动。

    一天,我家因久失修,后楼发生了倒塌,但没伤人。

    半边屋都垮了,没有办法住人,我家只好拆了,打算重建。

    拆完房屋才发现,我家一边墙是用木架子搭起来的,与姓朱的人家并不共墙。

    也就是说,这个墙归朱家所有,与我家无关,如果我家新建房,需另砌一面墙,这样面积不仅小了,而且会有二面墙紧挨在一起。

    如果朱家不同意,只能这样,没想到的是,他家不仅同意共墙,而且没提任何补偿。

    其实,是可以提的,毕竟你占了我的墙,而且还需要拆除,补偿是应该的,但我家没钱。

    真的没钱。

    房子建好后,不说装修,就是二楼的楼板都没有,就这样住进去了。

    我家穷,朱家是看在眼里,也就没提任何要求,让我家把房子建起来。

    这件事让我一直念念不忘。

    当然,老朱的沉默让邱主任知道了其中的答案,他没有盖章,我也转身走了。

    不久,我就知道了,工商所是办理营执照的地方,不是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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