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陈冠希炸裂全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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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到过。

    不得不说,这家伙虽然狂妄自信,但的确有狂妄的资本。”张国荣插嘴道。

    此时,台上的陈冠希已经杀疯了。

    一首《Lose Yourself》直接在他的演唱下,让全场观众都忍不住跟着节奏嗨了起来。

    “好好听,这是什么歌曲来着?”

    “牛逼啊!好酷!”

    “啊啊啊,帅死了,我决定了,以后陈冠希就是我继明仔以后的第二偶像。”

    除了台下观众。

    选手席上的众人,看着台上酷炫吊炸天的陈冠希,也是纷纷面色凝重起来。

    特别是几个已经获得a级定级的,一个个都将陈冠希视为了最大对手。

    “Look !听着!!”

    “If U had one shot.如果你有做过尝试。”

    “Or one opportunity.或者你有一个机会。”

    “To seize everything U ever wanted.去抓住所有你想要的东西。”

    “One moment.就在一瞬间。”

    “Would U capture it ?你能否抓住这个机会?”

    ……

    陈冠希一边演唱,一边在台上游走,时不时的摆出一些说唱歌手才会比的手势。

    说唱这几年虽然随着陈启明的出现,已经在整个亚洲风靡。

    但时间毕竟还短,所以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这种曲风与演唱方式还是非常新颖的。

    再加上现在的传播方式慢,普通观众又很少去特意听英文歌曲,这首《Lose Yourself》在这些观众眼里,便几乎相当于一首新歌了。

    为什么九十年代的香港歌手会被后世称为搬运工?

    很大原因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传播速度慢,很多外国的经典歌曲普通观众基本没听过。

    歌手们通过翻唱后,这些普通观众没听过的歌曲便相当于新歌,很容易在港台这些地方火起来。

    容易火,自然就容易赚钱。

    唱片公司就是为了赚钱而建立的。

    他们才不会管你这个地方的音乐能不能发展。

    他们需要的是商业。

    能赚钱就是商业。

    为了商业,唱片公司自然就不遗余力的收集外国那些出名歌曲,让公司旗下歌手进行翻唱。

    这一点,陈启明深有体会。

    他当初发行日语唱片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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