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江弦之前对国际电影行业有了解,但也是一知半解,很多事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听托马斯完整的给他讲一遍,对好莱坞的事情一下子清晰了很多。
托马斯的话题谈到电影的发行上。
话说好莱坞在50-60年代经历了麦卡锡主义、电视机的冲击,陷入漫长的低谷,直至70年代复苏,以科波拉、斯皮尔伯格、乔治卢卡斯等为代表的新锐导演冒头,正式进入后好莱坞时代。
在这个时期,好莱坞商业片愈发成熟,电影工业体系迅速发展,逐渐达到了一种“男女老少可观影”的境界。
只是碍于两大阵营对立,没有将触手遍及全世界。
而等到90年代初苏联解体,社会主义阵营崩塌,最后一项阻碍消失好莱坞顺理成章的开始攻占全球市场——这也是港片衰落的原因之一。
单说20世纪福克斯,在几年前经营的还很凄惨,结果凭借一部旷古绝金的《星球大战》咸鱼翻身,又恢复了大厂的气象。
而历经半个多世纪,好莱坞的吸金模式或者说商业化运作已经相当成熟,是全世界电影发行都要学习的标准模式。
电影这玩意儿,和普通的产品其实一样,把电影拿给一个渠道商,也就是负责铺货的。
产品给你了,你就找渠道,保证我的商品能进去就好了。
而这又离不开推广,渠道商得先帮忙推广,给电影造势。
中国的电影一般是拿去参加电影节,像戛纳电影节、柏林电影节、威尼斯电影节等,让电影在全球电影行业内得到曝光。
有了曝光,就能吸引海外发行商的注意。
而且电影在电影节上的展映效果、获奖情况也都会对其海外发行产生重大影响。
当然了,《末代皇帝》作为贝托鲁奇拍摄的影片,肯定能拿到更多的推广渠道,这里就不提了。
推广完就是发行。
院线是第一发行渠道,国内市场、国外市场.版权收入、票房收入都是最直接的收入。
国外市场这一块儿,中国还不太成熟,好莱坞那边儿已经形成了固有的吸金模式,通过自己的分公司或合作方来做海外发行,在海外发行也是按照院线的模式来做。
至于制作商和发行商对海外市场的分成,一般有三种模式:
一种是固定分成,例如,双方约定制作方获得海外票房收入的40%,发行方获得 60%。
这种模式对于制作方来说,收益相对稳定,电影筹备阶段就基本确定自己的收入预期。
第二种是阶梯分成模式,也就是根据电影的票房成绩划分不同的阶梯,每个阶梯有不同的分成比例。
比如,当电影票房在1000万美元以下时,制作方分成 30%,发行方分成 70%;当票房达到1000万-3000万美元时,制作方分成比例提高到35%,发行方分成65%;当票房超过3000万美元时,制作方分成40%,发行方分成 60%。
这么一来,电影票房越好,制作方获得的分成越高,发行方承担的风险也降低了不少。
第三种和第一种差不多,按照谈好的比例对净收入进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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