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围绕着典史职位的角逐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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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二二 ↓

;  第二节 初识胜诉滋味,旧县令留下的司法黑暗烂摊子

    李玉红和那个他介绍的“客户”周让仙,一个月里有好几趟往大车店跑,探听他们的案子的进展。这种通常县令只是在二堂三堂而非正堂进行“堂审”的小案子,无非是县令召集个把两个师爷和胥吏一袋烟就能当庭判决的事情。不过这种小案子突然在严肃心里变得分量沉重起来。无关乎“仕途”,无关乎个人名誉、好处,而是一旦接手了这些案件,他忽然有了个人厉害与之攸关的感觉。看似很烂的网络游戏,也会深陷其中,因为你已经被分配了角色。李和周的频繁催促,也让他心中过意不去。他是一个欠着别人人情或者别人央求他办什么事都很放在心上的人,不愿亏欠别人。

    严肃一面想起李和周急切的面庞,一面又张罗着再跑一趟瑷珲。案件虽小,但是苦主近似哀求的神态,让他不好受。愁苦、穷困,在他们仅仅是青年和中年的脸上雕刻了道道印痕,似乎比家境宽舒的人们脸上下手更狠、更为频繁。穷困和走投无路导致的忧愁,不如说是一种生理反应,不是开着旁人的劝慰和鼓励就能解脱的。

    严肃又来到了瑷珲。

    这一次,出于龟县令的关照,他们的案子在两三天内就开始了审理。严肃往返于大车店和瑷珲城,安排李玉红和他的“前夫”以及周让仙和李地主应诉。

    审理过程极为简单。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清朝律法本应该扮演主角,但是却少见他们提起。在他们审理过程中,第一,少有物证;第二,天理人情儒家礼法是“主场”,清朝律例是“客场”。

    天理是能上台面的大道理、社会之伦理;人情无非是不便明说,但是待人接物、善待他人的道理。

    严肃因为他的民间身份,不被允许作为辩护人或者苦主代理人身份听审,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审。

    在李玉红一案中,县令对严肃提出的、针对两匹马如何分配采纳“便利一方生计”原则非常的首肯。虽然看出龟县令貌似把这个点子的功劳归为己有,但是严肃还是心底里暗暗地高兴。

    这个原则的取胜,看似毫无悬念,也不是什么重大的战果。但是了解清朝关于婚姻法律的人都知道,“妻”在人格上是附属于“夫”的,“夫”有权休妻,而妻子只能在称为寡妇之后才能再婚。在财产上,也是丈夫独掌财政大权,所以,这个“胜诉”让严肃倍加振奋。

    在周士道诉李地主一案中,却进展没有严肃想象得那么顺利。

    李地主被传唤进了“三堂”,脸上带着让人迷惑的那种自信的、旁若无人神情。严肃一眼看出,这并不是他对自己的案件胜诉有把握,而是肯定在底下使了银子(可能收的是龟县令的长随),这给了他那种底气 。

    李地主和周让仙在龟县令的公案前跪下。

    龟县令首先命令周让仙呈上自己的诉请以及理由。

    龟县令又命令李地主进行了辩护。

    龟县令面朝周让仙:

    “既然你明知你儿不受管束,为什么不加强措施,使他此后不敢再往李家的羊圈跑呢?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你儿受伤是他自己跑到别人的羊圈而导致的,为什么把这个罪过归到别人的头上呢?”

    旁边的师爷和胥吏都纷纷首肯,作出一副这不是明显你的错吗你还在这里当苦主的神态。

    “你的诉状里面又说,李家应该对房梁上的木板没有修理承担责任。你岂不知木板是不动的,动物才是不受管制的。牛犬伤人自然有主人赔偿,木板是不会说话的,它岂能伤人呢?这分明是你的儿子自己不慎,给自己找了麻烦。”

    周让仙一时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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